| 中国的能源环境问题 |
| 2007/09/12 |
1. 中国能源发展面临严峻环境制约。 由于中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近几年煤炭消费量持续大量增加。虽然在新建燃煤电厂开始装备脱硫设备,但是煤炭燃烧引起的各种污染问题,特别是大气污染问题不但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有所上升,其中特别是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明显上升,使中国原来“十五”期间制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中的环境治理的目标没有能够很好地实现。 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煤炭仍将是中国的基础能源,煤炭的消费量还将继续上升,这样就会使中国的大气污染治理面临着巨大的困难。 2005年中国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49.3万吨,比2000年增长了27%,其中工业排放量为2168.3万吨,增长了34%,占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的85.1%,是主要的排放增长来源。 由于能源消费总量的迅速上升,特别是煤炭消费量大量增加,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也有显著增加。 中国各种环境污染问题都处于相当严重的局面。尽管治理环境的投入有大量的增加,各种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逐渐完善,但是由于煤炭的大量使用,加之各种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迅速扩张,中国的环境污染问题从总体上还没有改变污染发展趋势。在城市地区采取的种种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行动,使许多城市地区的大气和其他污染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环境指标有所改善。但是大量高污染行业在非城市地带的发展,使环境污染问题向农村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发展。我国能源发展面临着愈来愈严重的环境制约。 2. 中国重视环境保护。 中国政府十分重视环境保护。20世纪80年代,中国政府已经把环境保护确立为基本国策。1984年,国家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1989年,首部《环境保护法》正式颁布。迄今为止,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共颁布了9部环境保护法律、14部自然资源管理法律和34项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部门出台了90多项全国性环境保护规章和1020多件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环境法律体系日趋完善。同时,不断严格环境执法,最近连续3年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关闭了数万家污染严重的企业,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在2006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中国政府进一步提出了未来5年要“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为了控制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中国制定和实施了与能源密切相关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例如对二氧化硫排放和酸雨问题,通过划定“二氧化硫控制区”和“酸雨控制区”,实施了总量控制的政策。2000年又通过并实施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同时,加强了各项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力度,政策实施效果有了一定提高。 在全球环境保护方面,中国已在1992年加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2002年的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上,中国政府又正式宣布核准《京都议定书》。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中国政府率先组织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并从国情出发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了通过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努力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增长速度。同时,积极开发低碳能源技术,参与各种减排的国际合作,为今后在适当时期开始限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创造条件。 3. 通过调整经济结构和节能,降低单位GDP的能源强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 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政府开始注重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将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推进清洁生产、防治工业污染作为中国产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施一系列产业政策,加快第三产业发展,调整第二产业内部结构,使产业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1990年中国三次产业的产值构成为27.1∶41.6∶31.3,2005年为13.1∶46.2∶40.7,第一产业的比重持续下降,第三产业有了很大发展,尤其是电信、旅游、金融等行业,尽管第二产业的比重有所上升,但产业内部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机械、信息、电子等行业的迅速发展提高了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这种产业结构的变化带来了较大的节能效益。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制定了“开发与节约并重、近期把节约放在优先地位”的方针,确立了节能在能源发展中的战略地位。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规,有效地促进了节能工作的开展。根据IEA(国际能源署)的统计数据,1990年中国单位GDP化石燃料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为5.47kgCO2/美元(2000年价),2003年下降为2.70kgCO2/美元,下降了50.5%,而同期世界平均水平只下降了13.9%,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只下降了14.3%。 4. 发展低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结构。 通过国家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加强了水能、核能、石油、天然气和煤层气的开发和利用,支持在农村、边远地区和条件适宜的地区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风能等新型可再生能源,使优质清洁能源比重有所提高。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构成中,煤炭所占的比重由1990年的76.2%下降到2004年的67.7%,而石油、天然气、水电所占的比重分别由1990的16.6%、2.1%和5.1%,上升到2004年的22.7%、2.6%和7.0%。 到2004年底,中国的水电装机容量已经达到1亿千瓦,占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的23%,年发电量为3280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1 5%;户用沼气池已达到1500多万口,年产沼气约55亿立方米,建成大中型沼气工程2200多处,年产沼气约15亿立方米;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约为200万千瓦,其中蔗渣发电约170万千瓦、垃圾发电约20万千瓦;以陈化粮为原料的燃料乙醇年生产能力约100万吨;已建成并网风电场43个,总装机容量为76万千瓦,在偏远地区还有约20万台、总容量约4万千瓦的小型独立运行的风力发电机;光伏发电的总容量约为6.5万千瓦,主要为偏远地区居民供电;在用太阳能热水器的总集热面积达6500万平方米。2004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已经达到1.43亿吨标准煤(包括大水电),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左右,相当于每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4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26亿吨。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08-09 |






